当前位置:首页 > 业界动态 > 政策信息

证监会称股指期货推出初期保证金比例将高于12%

来源: 时间: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指出,自然人投资者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馀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而对于保证金比例问题,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12%是最低要求,在推出初期肯定要更高。

    中国证券报周二并引述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本周一起正式实施,而在股指期货推出初期,保证金比例将适度上调。

    此外实施办法还规定,自然人投资者开户需具有至少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证监会负责人并表示,期货公司也要在中金所收取的保证金基础上再提高向客户收取保证金的比例;周边市场在股指期货刚推出时,收取的保证金比例也比较高,推出初期,保证金比例一般覆盖1.5个涨停板比较合适。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 忘记密码
    评论只代表用户个人观点,请遵守互联网相关规定,并注意语言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