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 |
| 住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北路3号 |
| 法定代表人 |
高福成 |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0 美元 |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经营范围 |
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其它印刷;印刷数字技术研究开发。 |
| 职工人数 |
550 人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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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中国印刷集团公司 |
40% |
| 中华商务联合印刷(广东)有限公司 |
30% |
| 中华商务联合印刷(香港)有限公司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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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企业 评估 核准 或备 案情 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中国印刷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8-09-23 |
| 评估基准日 |
2007-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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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
0 |
负债总额 |
0 |
所有者权益 |
28566.5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1426.63 |
标的 企业 审计 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44745.19 |
| 净资产(万元) |
25654.93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0551.82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2528.14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2336.79 |
交易 内容 |
转让标的名称 |
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40%股权 |
| 挂牌价格(万元) |
10284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2008-11-07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08-12-04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选择招投标(评审)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产权项目分类 |
股权 |
| 转让形式 |
部分转让-控制权转移的转让 |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因标的企业是专业从事印刷生产的公司,为保持公司业务的平稳发展,故要求意向受让方应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并具有直接或间接从事印刷经营管理的经验。
2、要求意向受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发展具备持续支持的能力,意向受让方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1.5亿元或企业资产净值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且年销售额在人民币8亿元以上、有10年以上相关经验并连续3年以上盈利(须提供年度审计报告)
3、满足下列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优先受让: ①意向受让方为中国内地及港澳特区的著名大型中资背景印刷企业者; ②意向受让方具有海外营销网络,良好商誉及优质品牌服务;
4、意向受让方应在提出受让本项目申请的同时,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或中国印刷集团公司支付人民币 3000 万元交易保证金。
5、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招投标方式竞价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自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含交易保证金);其余款项在一年内付清。
7、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意向受让方将被扣除20%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递交受让申请后,无故退出者将被扣除20%的交易保证金。②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者将被扣除20%的竞价保证金。③意向受让方递交的竞价文件为废标时,将被扣除20%的竞价保证金。④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确定为受让方者,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将被扣除20%的交易保证金;通过竞价转让方式确定为受让方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将被扣除20%的竞价保证金。
8、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标的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印刷行业相关政策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理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等的要求。
9、标的企业自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企业完成股权变更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期间,因企业盈利而形成的净利润,按比例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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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印刷集团公司 |
住所(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 |
| 注册资本(万元) |
40000 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陈向东 |
| 监管机构(部门)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0% |
|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受委托 经纪商 情况 |
经纪商会员 |
中国印刷集团公司 |
北交所 联系 方式 |
北交所项目联系人 |
史先生 |
联系电话 |
(8610)66295519 13581869232 |
| 北交所部门负责人 |
陆先生 |
联系电话 |
(8610)66575636 13520137127 |
| 传 真 |
(8610)66295588 | |